省外来(返)海口人员
疫情防控最新政策
(2022年11月22日21时更新)
近期,国内疫情呈现“点多、面广、频发”的特点,防控形势严峻复杂。根据省指挥部《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细化措施的通知》有关工作要求,市指挥部决定即日起对省外来(返)海口人员进行“落地检”和分类管理,具体措施如下:
一、所有省外来(返)海口人员凭48小时内1次核酸阴性证明登机(船、车),登机(船、车)前要扫码并如实填写“入琼码”。
二、高风险区、低风险区及7天内有本土疫情的地级市旅居史入琼人员按省指挥部有关政策执行,详见链接:https://wst.hainan.gov.cn/swjw/ywdt/ttxw/。
三、对7天内有相关城市(地区)旅居史人员分两类管理,具体城市(地区)名单和管理措施详见下表。
四、其他省外来琼人员在落实“落地检”的基础上,实行“3天2检”(间隔24小时以上)。
五、后续将根据疫情形势动态调整省外来(返)海口人员管理措施。
省外来(返)海口人员管理措施
序号
类别
7日内有相关旅居史的来(返)海口人员
管理措施
1
新疆
1.在抵达海口机场、码头等关口实施落地检;
2.落实3天居家隔离和2天严格居家(酒店)健康监测措施,期间第1、3、5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,抵琼后第7天再开展一次核酸检测;居家健康监测期间除采集核酸外不外出,谢绝访客。居家隔离和居家健康监测期间赋码管理。
3.请至少提前24小时向目的居住地所在的镇街进行申报,由目的地所在市县点对点闭环转运回住地。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实行集中隔离,完成3天隔离并提前报备后,点对点返回住所,进行严格居家(酒店)健康监测。
2
青海
3
内蒙古
4
重庆
5
吉林长春、松原
6
陕西西安、榆林
7
江苏苏州、南通、连云港
8
黑龙江绥化
9
河北
10
山东济南、聊城
11
河南郑州
12
甘肃兰州
13
四川成都、德阳、内江
14
山西太原、大同、忻州、朔州
15
湖北武汉
16
湖南常德
17
云南昆明、红河、曲靖
18
广西桂林
19
广东广州
20
2
北京朝阳区
1.在抵达海口机场、码头等关口实施落地检后放行;
2.抵海口后应第一时间向社区(村委会)、单位或所住宿宾馆报备,落实3天严格居家(酒店)健康监测,除采集核酸外不外出,谢绝访客,期间实施3天3检(不包括落地检);居家健康监测期间赋码管理。
3.完成居家健康监测后进行自我健康监测至抵海口满5天,建议第5天再做一次核酸,自我健康监测期间不聚集、不去人员密集的场所。
4.其中“湛江旅居史”不包含在湛江境内停留未超过12小时的人员。
21
天津滨海新区
22
西藏
23
黑龙江哈尔滨
24
山东青岛、枣庄
25
陕西安康、咸阳
26
山西晋中
27
甘肃陇南
28
云南昭通、德宏
29
广东深圳、汕头、湛江、佛山、梅州、茂名、清远、东莞、肇庆
海口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
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2022年11月22日
来源:海口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、海口发布